你。”字字坚定,句句真心。
锦秀沉默了半晌,直到眼底的潮气褪去声音正常了才开口说道:“凌肖,以后我锦秀会让它重回你的手中。”同样字字千金。
凌肖看着她眼中的认真忽然笑了,“嗯,我信你。”
这个时候已经将近年关了,凌肖坚持在年前搬家,所以锦秀的生活忙碌了起来。
因为老旧的关系加上急着出手,凌肖的地契并没有卖很高的价钱,不过两千两也够用了。凌肖在城西找了个临街的房子,因为锦秀要开书肆,临街的房子比较方便,住宅商业二合一。
选在城西也是因为的添香阁就在城西,而且,凌肖并不想跟柳家有什么瓜葛,自然是不去城南的。
前厅用来做生意,后面一道门通向后院,而卧室起居室厨房之类的全部在后院里。院子并不大,却也不显拥挤,用来住人刚刚好。
定下来前凌肖带锦秀来看过,锦秀对这里相当满意!因为,院子的采光非常好,而且地方也大,足够她种些花草养些猫狗了。在她看来,房屋最重要的就是采光。在这个没有电的时代,房间阴森森的总让她不舒服。
见锦秀喜欢,凌肖立马付了钱。原本这个院子就是有主人的,原主人因为在外做生意而在外地生根落地,这里的房子用不着也就卖给他们了。
好在房子并不需要装修,只要把原来家里的东西雇牛车搬来就好。
锦秀收拾着东西,把所有用的东西打包扔上牛车,农具以后是用不着了,直接送给左邻右舍的。
听说他们要搬走,村子里的人都很惊讶。毕竟他们在这住了半年之久,突然间搬走确实挺舍不得的。
打扫新家绝对是体力活!锦秀准备了好几块抹布认真擦洗,偶尔揉揉酸痛的腰,对新家的热爱让她忽略了疲惫。不过她还是靠谱的,像搬东西这类的体力活坚决不碰!那些安胎药无时不刻不在提醒她,带球之身,诸事不宜。
锦秀觉得凌肖最近有些不对劲,对她非常非常的好。锦秀不承认自己是抖有欠受虐倾向,实在是凌肖太让她摸不着头脑了!
房子所需物品全部都是他置办的,可以说是面面俱到。这次锦秀终于有了个像样的梳妆镜,不过最让她满意的还是卧室里那张大床。
复古的雕花木床上幔帐层层叠叠地垂下来,华丽而朦胧。锦秀早就垂涎这种床了!帐门一关上,安全感倍增!
拜凌肖这败家爷们儿所赐,等他们的家终于整修完毕啥也不缺时,原本除去买房所剩的一千二百两已经所剩无几。人家房主厚道,就只收了八百两。
还好手里还剩下之前一直积攒的二百两银子,过日子是没问题的。
等到全部忙完已经腊月二十九了,家里总共两个人,存不存年货什么的根本不重要。好歹他们这也算是乔迁了,跟昌宁两个带了礼物来。
都是大手笔,送了一对镇宅石狮子,而昌宁送了一棵珊瑚树。
看着面前一看就价值不菲的珊瑚树,锦秀眼睛亮闪闪的写满了惊叹号!“一看就值钱货,你真舍得!”
昌宁对着镜子整理自己的头发,又摇着扇子装几下,随口说道:“有什么舍不得的?老头子赏的,库房里这些东西多着呢。”昌宁还是穿着男装,这是她的个人爱好。
“哎,秀秀!”昌宁忽然转过头来望着她,眼珠转了几转。
“干嘛?”锦秀忙着摸那珊瑚树,宝贝啊,且不说它价值连城,但就外形来看就深得锦秀喜欢。
“你家那口子不是特反对你跟我开书肆来着,怎么现在同意了?”她想了想觉得还是很郁闷,“前天还问我书肆要什么时候开来着?”
“他问你?”锦秀也惊讶,凌肖现在虽说不反对了,但也不至于这么积极吧?
“对啊!”昌宁点头,然后凑过来一把揽住锦秀的脖子一副哥俩好的架势,“说吧,你用了下三滥的招数把他给招安的?”
锦秀翻白眼,“美人计!行了吧?”
昌宁上下打量她,撇嘴,“就你这小身板还美人计?想多了吧。”锦秀扑上去掐她脖子,士可杀不可辱!
闹了一会儿,地上忽然跪了一个人,锦秀吓了一大跳。昌宁皱着眉道:“做什么?”
那人颔首恭敬地回道:“公主,时候不早了,晚宴快开始了!”
昌宁怏怏地撇了撇嘴,揽着锦秀的脖子揉了揉,“我回去啦,过两天来。对了,过几天我让人把成书给送来,你给提前整理一下。”
锦秀点点头,目送昌宁离开。她叹了口气,还是没把怀孕的事告诉昌宁。虽说昌宁跟是她的好友,但这种事,她希望凌肖是除了她跟大夫以外最早知道的。身为孩子的父亲,他有这个权利。
看了看外面的天色,今天是年三十呢。
房间里虽然没有壁炉地龙之类的,凌肖却在房间的四个角点了炭盆,取暖效果十分不错。
凌肖从外面走进来,“昌宁走了?”
“嗯。”锦秀放下手中的抱枕,天晚了,也到吃饭的时候了。
“手怎么样了?”凌肖走到她身边坐下,顺手将床幔挂好。
“等这层痂褪了就没事啦。”锦秀的手臂已经不缠纱布了,纤细的手臂上横亘着一道触目惊心的深红色痂痕。
最近伤口结痂很痒,锦秀老是无意识地去抓它,而且下手非常狠。往往刚抓完就意识到了,立马捋开袖子查看,还好还好。
凌肖点头,说道:“饭好了,我去端来,你就在床上吃吧,不用下来。”
忙了几天,从昨天开始锦秀最大的爱好就是窝在床上。大冬天的,热爱被窝是所有人的共同点啊。而像凌肖这种按时起床练武的家伙绝对是万里挑一。
真是越来越懒了……锦秀打了个哈欠眯了眯眼睛,最近越来越能睡了。
凌肖端了晚饭进来,年夜饭还是很丰盛的。虽然味道一般般,但他能学会做饭已经很不错了。
锦秀想,这就是做大爷的感觉啊~
“你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那药也不用经常喝了吧?”凌肖把筷子递给锦秀,想了想说道。
锦秀一愣,摇头道:“还是再喝些吧,总归是有好处的。”她自然不能说那其实是安胎药。
凌肖有些惊讶,他以为锦秀应该很讨厌喝药的,之前那喝毒药一般的表情让他记忆犹新。
吃晚饭看了看时间还早,锦秀有些小郁闷。什么娱乐工具都没有,到底要怎么跨年熬过十二点啊!
凌肖倒是没想那么多,收拾完碗筷也爬上了床。两个人大眼瞪小眼,额,不知该怎么跨这年。
锦秀首先提议,“咱来讲故事吧?”
凌肖点头,睁着眼睛等着她讲故事。
“咱们来讲童话故事吧!”
她说的凌肖自然不会反对,尽管他并不知道童话故事是什么。
“很久很久以前……”锦秀从灰姑娘讲到白雪公主再到人鱼公主,反正只要是能记得的一个接着一个的讲。
凌肖绝对是一个好听众,他没有一丝不耐烦的神色,认真地看着锦秀听她讲这个自己难以想象的世界。
街道上鞭炮声响起,锦秀如释重负。虽说上辈子熬夜是经常的事,但现在规律的生活过久了,难免人就娇贵起来,能熬到十二点已经是极限了。
凌肖听到声音也起身去外面把鞭炮放了,一时间尽是鞭炮声。
锦秀捂着耳朵翻白眼,怎么还不停啊?吵得人没法睡。凌肖伸手过来帮她捂住耳朵,低声道:“睡吧。”
锦秀瞬间感觉好多了。困得几乎睁不开眼的她胡乱点了点头便睡着了。
凌肖眼神略带复杂地望着她的睡颜,良久叹了口气,合上眼睛也睡了。
希望我不在的每一年,你都能安好。
作者有话要说: 抱歉啊,原本说是三更的,由于种种原因努力到现在也只是两更啦。不过某渣家的宽带今天续费啦!以后天天有网,日更哟~
☆、第十五章、多俩打杂的
翻过年,忙了大半个月,锦秀的书肆算是开张了。
关于名字问题,锦秀提议叫“风月坊”,结果两票同意,一票反对。反对的自然是凌肖,风月坊,一听就不是好地方,跟青楼似的。不过最终还是三比一,凌肖败北。
“咱这本来就不是卖正经书的地方,取个这样的名字好给人提个醒,别把人书呆子也给忽悠进来。”锦秀是这样解释的。
左边一整面墙的书柜里放的全部是些志怪小说,乡野传奇百科全书之类的书,总之除了正经的学业类的书其它都有;而右边一整面墙则分成了两类,一类是言情小说,一类是耽美小说,这些全部都是锦秀搜集来的那些书稿印刷出来的。耽美类的净是讲两个男人之间的事,反正这个朝代民风开放,男风盛行,没人会大惊小怪的。
凌肖阴着脸任劳任怨地搬书,这些事当然由他来干,锦秀可不会冒着风险去逞能。
“喂,秀秀,这书店开张了,以后可就都指望你了啊。”昌宁东摸摸西碰碰,然后拍了拍手,一个人出现在她面前。
昌宁接过那侍卫手中捧着的小木箱子放到锦秀的柜台上,说道:“这店的门面是你买的,进货的事是我的。你也知道,我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出宫,这一切都交给你打理啦!咱之前就说好的,我出资金你出人力,呐,这是流动资金,留给你周转用的,免得那天资金转不过来。”
锦秀打开木箱子,钛合金差点被闪瞎,里面全是黄澄澄的金子!她猥琐地拿起一锭,“我咬下试试啊!”说完果断咬了下去,早就想试试咬金银的感觉了!
“……”昌宁道,“我咬过啦,是真的。”
此时锦秀已经咬过了,“嗯,是真的!不过我用不了这些,你拿一半回去吧。”
昌宁翻白眼,“用不了就收着,谁让你一次性给用了的?皇宫里多的是金子,咱不差钱,啊?”
锦秀被她那浑身散发的暴发户气息深深的震撼到了,她狗腿地上去捏肩捶背,“土豪,我们做朋友吧!”
昌宁大笑,“哼,麻麻说了,咱不能跟低档次的人交朋友,降低身份!”
“滚蛋吧!”锦秀数了数,“这总共多少啊?”
“五百两吧!”昌宁道。
锦秀嘀咕:“万恶的有钱人!”撇嘴看昌宁,“让你给我钱!我要是招贼了就赖你!”
“你又不是脸上写着我有钱,谁没事来偷你家的?”昌宁不屑地说道,瞧着时间差不多了,翻窗户溜掉了。
“就不会走正门。”锦秀摇头叹气,这可怎么得了,以后谁娶她谁倒霉。
“凌肖——”锦秀拖长了声音叫道,不一会儿帘子掀开,凌肖从后院走了进来,“怎么了?”
锦秀朝柜台上努努嘴,“把这个搬书房去吧,有些重我搬不动。”五百两呢,分量不轻啊。
凌肖走过去抱起箱子,没想到看着不大的一个木箱子,竟然不轻。他有些疑惑:“里面是什么?”
“钱。”锦秀跟在他后面,“五百两金子。”
凌肖脚步一顿,“哪来的?”五百两金子,不是小数目。
锦秀倒是不以为意,“昌宁给的,这是她赞助的资金,开这书肆什么时候能赚钱谁也说不准,慢慢耗着吧。”
凌肖低垂着眼抿了抿唇没说话。
锦秀看他那表情就知道他在想什么,解释道:“这件书肆是我跟昌宁两个人合开的,我出人力负责看管这个店,而她负责资金方面,很公平的合作。”
末了,她说道:“我不会占人便宜的。”她家相公气节高,自尊心强,这个是她早就知道的。
凌肖默默点头,“放哪儿?”
锦秀有些犯难,整个家里好像并没有能存放这笔巨款的地方。凌肖提议兑换成银票,锦秀一半觉得那样很方便,一半又觉得黄澄澄的金子看着就比纸票顺眼。
最后两人达成协议,将二百两的金子存进钱庄,另外的三百两直接被锦秀在书房挖了个洞连同箱子一起埋了进去。反正一般情况下用不着它们。
收拾完这三百两,凌肖跟锦秀揣着剩下的二百两直奔钱庄存了钱。存完钱已经到了午饭时间,凌肖带着锦秀进了一家酒楼,找了位子坐下。
“想吃什么?”凌肖问道,跑堂的小二在边上巴巴地等着。
“额,都好。”锦秀说道,她并不挑食,基本上除了肥肉其它都吃的。“你随便点几个吧。”
凌肖点头,挑了几个精致的素菜,虽然锦秀不挑食,但她平时还是偏好素食多一些。
吃晚饭两个人在大街上溜达,锦秀一会儿看看这个一会儿又摸摸那个,纯手工制作,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啊!看着那些工艺品,小玩意儿之类的,锦秀两眼亮晶晶的。
离锦秀他们几步外的地方跪着一个少年,穿着单薄的衣衫,面前写着卖身葬父的字样。锦秀一转头看到他吓了一跳,目光垂了垂准备走开。
上辈子经常遇到这样的人,穿得破破烂烂跪在桥头一言不发等着过路人施舍。每次她遇到这样的总会很心酸,然后悄悄地绕开避免承受人家的跪礼。她从来没有施舍过钱,倒不是不舍得几块钱,也不是怕被骗,她不愿别人说她矫情。
而且,那种施舍的姿态,她做不来。
如今面对着少年,她也不愿停留,刚想拉着凌肖走人,却听到嬉笑声传来,边上刚来了几个纨绔子弟。
“哟,卖身葬父?真是新鲜那!”其中一个调笑道,“哎,我说曹兄,你不是正缺个书童吗?买回去算了,才一百两,小模样挺俊的啊。”
另一个也附和道:“就是啊,又能伴读还能暖床,一举两个啊是不是?哎,你识不识字啊?”
那少年低垂着头,一言不发。
“哎,本少爷问你话呢,哑巴啦?!”刚刚说话的那人感觉呗拂了面子,不客气地又问了一句,这次他甚至拿手去捏那少年的下巴。
“哎哟,长得还真不错!”那人色眯眯地笑道:“你叫什么名字?不如跟着本少爷如何?”
那少年被迫抬起脸抿紧嘴唇不说话,眼里的惊惶一闪而过,倔强地睁大眼睛掩盖心底的怯意。
这边几个纨绔子弟已经拉拉扯扯地拖着人要签卖身契了,锦秀却再也看不下去,猛地挤进去喝道:“你们干嘛?!”
几人见来的是一女子本来还想调笑几句可是在看到锦秀后面跟着的凌肖后,到嘴边的话咽了下去,这男人看着好凶!
“这位姑娘,我们不过是可怜他想买下他而已,有什么问题吗?”那个一直没有说话的曹公子开口了。
锦秀有凌肖在身后撑腰,底气自然硬了许多,她道:“当然有关系!我在你们之前已经买下他了,刚刚不过是去钱庄取银子而已,你们来迟了!”
闻言,那少年眼中满满的震惊,他不知道锦秀这是什么意思。
“姑娘这么说可有证据?”那曹公子眯着眼问道。
“不信你自己问他,”锦秀看着那少年,道:“你说我说的是不是真的?”她心中也有点忐忑,这孩子应该不会傻缺到实话实说吧?要真是那样的话,也只能活该他被坏人欺负了。
那曹公子看着那少年,眼中的威胁意味很重,“这位姑娘说的可是真的?”
那少年望了望锦秀,点头说道:“是的。”
锦秀松了一口气,随即对着那几个人凉凉地说道:“既然人家都承认了,这几位公子你们靠边让让啊,我可是要把人带走了。”她可了劲地嘚瑟,那边那几个碍于她身后的凌肖,又不愿大庭广众之下闹事,所以只能在一边干瞪眼。
那少年迟疑地望了锦秀一眼,这个人不是帮他解围的吗,难道是真的要买下他?
锦秀微微一笑拉着他的衣袖,“走吧。”
少年犹豫了一下,还是跟在了她后面。直觉上,他并不认为她会伤害自己,虽然她身后的男子的面貌凶恶了些。
锦秀一路把人带到自己家里,坐下听他说自己的身世,既然要留下他,自然不能不知道对方的来历。
“我叫宋雪,今年十二岁。”见锦秀诧异地望着他,少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因为我是我爹在下雪天捡到的,所以取了这么个名字。”
宋雪说他是一个弃婴,被养父抚养长大。他的养父是一个乞丐,如今养父死了,自己却没有钱安葬他。别无他长的他只好想出这个办法卖身为奴,以求能够安葬父亲。
锦秀仔细地端详了少年几眼,发现这家伙很是害羞,薄薄的面皮涨得红通通的,不像是会撒谎的人。她戳戳凌肖的手臂,“咱买下他吧,怎么样?留在书肆里打打杂。”
凌肖审视了宋雪半天,点点头,表示他同意了。
锦秀笑得很得意,就知道他不会反对。她转头想对宋雪说话,却见后者惊诧地望着她……和她边上的凌肖。
“怎么了?”锦秀奇怪地摸摸脸,有什么不对吗?
宋雪红着脸摇头,嗫嚅道:“我还以为他是你护卫……”有钱人家的大小姐出门,身边跟着护卫是常有的事,他刚刚也这样以为来着,只是看他们现在的表现却并不是那样。
“哈哈哈……”锦秀大笑出声,无视凌肖那张黑掉的脸,笑够了才解释道:“他是我相公,凌肖。”
宋雪不好意思地低着头。
锦秀说道:“我叫锦秀,这是我跟人合开的风月坊。我们可以给你一笔钱安葬你的养父,以后你就在这间书肆里帮忙吧。这样的安排你觉得怎么样?”
宋雪原本对自己的未来是忐忑不安的,因为他也不能决定自己的最终归宿,在插上草标的那一刻,他就已经和那些鸡鸭一样只是一件待价而沽的物品。现在,他的心终于放了下来。还好遇到了好人,不然今天那场面他真的没法收场。
在他想这些的时候锦秀又说道:“以后就叫你阿雪吧,管一个男孩子叫小雪有些奇怪。”
宋雪点头。
“叫什么阿雪?依我说,就该叫雪儿嘛,多好听!”一个声音突兀地插了进来,一个人大摇大摆地从正门走了进来。
锦秀一看,来人跟宋雪差不多大,穿得破破烂烂的,一看就是个小乞丐。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卡文严重,过年了嘛没有时间,虽然并没有什么忙的,但家里人多,来来往往的找不到空隙码字。而且,后面的情节需要时间酝酿,凌肖从军后锦秀的生活方式我还没安排好。本来这章是昨晚要更的,可惜都十一点多了还差几百字,大家都睡了,我心里也毛毛的不敢继续熬,拖到了今晚。好吧,今天废话比往常都多,希望追文的亲可以体谅。我知道我不是一名称职的写手,但我真心想慢慢来,把我喜欢的这个梗写好,而不是赶着时间速成,我怕写歪了就不是我原本想要的样子了。我会花比写三倍多的时间来想情节,就是为了写出最喜欢的那种感觉。不更新的日子里,我提心吊胆不敢上晋江,就怕掉收藏。唉~
☆、第十六章、没有如果
宋雪一听这话便恼了,不用回头他也知道来人是谁,他气恼地叫道:“乐小天!你别过分!”
被叫做乐小天的小乞丐眼珠子一转,把锦秀跟凌肖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说道:“哟,小雪儿,被卖到这儿来了?”
“我的事不用你管!”宋雪被他的一句小雪儿气红了脸,大声嚷嚷道。
虽然这乐小天的态度吊儿郎当,锦秀却分明看出了他对自己以及凌肖的戒备,看来这是宋雪的玩伴啊。
两人一来一往地逗着嘴,乐小天一直占上风,宋雪憋红了一张小脸也没能奈何他。锦秀假咳了几声,镇住这两个,问道:“你们是什么情况?”
最后在两人的吵吵嚷嚷中,锦秀弄明白了。这两人从小一起长大的,乐小天这死孩子就爱逗宋雪玩。宋雪脸皮子薄,经不住逗,一着急就脸红。用乐小天的话说这叫青梅竹马,而在宋雪看来完全是灾难,冤家路窄!
乐小天说什么也要赖在这里一同打杂,他的意思是,万一锦秀他们是坏人怎么办,他得留在这实地考察。他的出发点确实是为宋雪着想,可原话听着却硬是能把人气上天。
锦秀自然是看出了他那点小九九,也没有点破,点头同意乐小天留了下来。可是家里的空房只有一间,这样就势必要这两个家伙住在一起。
“我才不跟他住一起!”果然,宋雪首先反对。
这时候乐小天倒是死皮赖脸了,他腆着脸蹭上去道:“哎,阿雪,咱多少年的交情了,破庙都一起睡过!现在不过是住一起,你别小心眼嘛!”
“不行!”任他怎么说,宋雪就是不松口。
最后还是锦秀说了,“阿雪啊,你要是不愿意的话就算了,那个谁,麻烦你自己回家找妈妈去了啊。”说完朝乐小天眨了眨眼。
乐小天是一名孤儿,要他走他也只能回破庙里。
果然,此话一出,宋雪立马不出声了,咬着嘴唇别过头。
锦秀把他的反应看在了眼里,清了清嗓子说道:“咳咳,那个谁……哦,乐小天!你可以回去啦,明天记得按时来报到啊!”
乐小天也很配合地依依不舍,一步三退地往外走,眼巴巴地望着宋雪。
此时宋雪也不忍心了,他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正对上乐小天那小狗般可怜巴巴的眼神。不自在地别过头,“那个……我也不是不能跟他相处,让他留下吧。”
锦秀跟乐小天交换了一个眼神,然后带着两个人进了后院。大致看了下不缺什么东西后便放任两只在里面培养感情,自己拉着凌肖出来了。
“我擅自做这决定你不怪我吧?”锦秀并不担心凌肖会反对,她只是有些歉疚,没有认真询问他的意见,往大了说,这就有些不够尊重他了。
凌肖却摇头,“能有人帮你自然好,你一个人忙不过来。”
锦秀想说,不是还有你嘛,不过她还是没说出来。
帮着宋雪给他爹安葬了,这都是凌肖办的,锦秀并未出面。下意识地,她并不想见死人,毕竟不像是上辈子实验室里的解剖体,看到了还是会难受的。况且,她这带球之身也不好沾惹晦气,总要避着些的好。
两个家伙冤家路窄,遇到一起就吵个不停。大多时间都是乐小天在说,阿雪说不过他便不理他。
整理些书自然是不在话下,想起两个第一次看到关于男风的那些书时的表情,锦秀就偷偷想笑。
那天阿雪整理到那面书柜的时候,看到书脸直接就红了,半天没吭一声。乐小天见他这样跳过来就要拿来看,阿雪死活不给,不过他那小样是绝对抢不过乐小天那家伙的。
喜滋滋地一把把书抢到手,只翻了一页就愣住了。随即,我们一向脸皮比城墙厚的乐小天同志破天荒地脸红了,匆匆丢了书装作什么事也没有的样子,吹着口哨望着天,溜溜达达地边儿去了。
那书上写的是什么?
其实两人也没看到书上写什么,只是刚好翻开的第一页是张插画,尺度还挺大。两个男的搂抱在一起,衣衫半露的样子,一看就有问题。
还很纯情的两个人哪里见过这东西?尴尬得恨不得找地缝钻起来!
阿雪红着脸继续整理书柜,溜达到另一边的乐小天时不时地偷偷瞄他几眼,若有所思的样子。
锦秀躺在柜台后面的躺椅上舒服地看着杂书,唔,不得不说,这些志怪小说还挺好看的。她用眼角的余光瞄了一下两人,面带微笑地继续翻书。
门内走进了一个身影,锦秀一见凌肖回来了,微笑着放下手中的书迎上去。早上什么也没说人就不见了,也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凌肖的表情却有些奇怪,欲言又止的样子。
锦秀多敏感的人啊,一早就看出他有话说了,只是她左等右等,就是没等到他开口。
实在是不饿了,反正他要说迟早会说的,锦秀便拉了凌肖去吃饭。“阿雪,小天,饿死了,开饭!”
乐小天应了一声蹿上来,摆好碗筷。四个人围桌坐下,像往常一样开始吃饭。
只是,因为之前看了那书的缘故,平时最活跃的乐小天此时竟安安静静地吃饭一言不发。他不说话阿雪自然也不会说。凌肖埋着头只是吃饭,什么也不说。
锦秀有心打破这气氛,她假意咳了两声,大家抬头看了看她,动作一致地继续低头吃饭。
呼!锦秀翻白眼望了望天,也低头认真地吃起饭来,那样子,就跟饭跟她有仇似的。
吃完饭乐小天跟阿雪两人收拾完桌子出去了,锦秀回房间午睡。安胎药已经不吃了,在这个时代没有手机也没有网络,睡觉绝对是打发时间的不二选择。
这才二月中旬,虽然不是太冷却依然要穿得厚厚的,等到天气再暖和一点就把午睡的地点挪到院子里。那时候晒着太阳睡着觉,美呆了!
凌肖沉默地跟着他回房。锦秀美滋滋地爬到床上睡下,过了会儿凌肖的目光仍是在她脸上逡巡不去,她终于受不了地拥被坐起。
“上来。”她朝里面挪了挪,拍拍身边的位置。凌肖犹豫了一下,坐到了床沿。
“说吧,我知道你有事瞒着我。”都多少天了,今天表现最明显。正好自己也有事要告诉他,胎儿已经基本稳定,是时候告诉他这个消息了。一想到凌肖会有的反应她就忍不住的想笑。
凌肖有些意外地看了她一眼,垂下了眼睛低声道:“我要去从军。”
什么?!
锦秀的笑容凝在了脸上,她低头平复了一下情绪,调整好表情,尽量平静后才抬起头来看凌肖。
这个意外砸的她措手不及,她不敢把震惊失望写在脸上,她不想为了自己勉强凌肖,他应该有自己的选择。
“你……确定?”说这话时锦秀认真地看着凌肖,脸上平静得没有一丝表情。
凌肖点头,有些担忧地看着她。
眼眶好热,眼泪快要掉下来了……锦秀装作思索的样子低下头用力地眨眼睛,直到硬生生把眼泪逼下去才又抬起头说话。她不想用眼泪当做武器来争取什么。
喉咙热热的,她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克制了声音的哽咽,平静地问道:“不能不去吗?”
就算是眼泪咽下去了,可红了的眼眶依然遮挡不了,凌肖自然看见了。他抿了抿嘴唇,“已经报名了。”
锦秀点头,半晌才道:“好。”费力说完这个字她拥着被子躺下,背对着他说道:“我先睡会儿,这件事待会儿咱再说吧。”
凌肖看着她蜷缩的背影心里难受的厉害,认识这么久,这是他第一次见到锦秀这样。
做这种决定不是他一时的冲动,从军是他一直的打算。本来去年九月份他就该去的,只是那时刚娶了锦秀,他得安顿好她的生活。如今生活算是稳定了下来,又有跟昌宁两个人罩着她,他没什么可担心的了。
但是……
锦秀总是这么冷静,就算她现在心里极难受,她也能够稳住情绪平静地跟他说话。她越是这样,凌肖就越难受,此时他宁愿锦秀跟他发火,把能摔的东西通通摔掉!
锦秀翻过身背对着他,眼泪再也忍不住,枕头都湿了半截。她拼命咬住牙没敢出声,时不时用嘴巴换口气。
凌肖犹豫了半晌还是起身离开了。他知道此时他不该走,但是他真的不会哄人,柔情蜜意的那一套他做不来。
直到他走出房门,才听到房里传来低低的抽泣声。他就这么靠着墙坐在房门外,一动不动。
锦秀也说不上来为什么会哭,就是很难受很难受,还掺杂了浓浓的委屈。古来征战几人回……他这一去,能不能回来谁都不能预测。
若是可以,锦秀真想抱着他让他留下来,但她的自尊不允许自己这么做。凌肖的骄傲,没有人比她更清楚,她不该拖累他的。
想到肚子里未出世的儿子,锦秀的眼泪掉的更凶。她只能抱着肚子蜷缩在被窝里一个劲的掉眼泪,直到头疼欲裂,才渐渐睡着。
醒来的时候屋里已经很暗了,锦秀并没急着起来。她理了理思绪,等到已经接受事实冷静下来了,才摸索着起床。
这在这时,门被推开,凌肖端了一烛台进来,点亮了床头的煤油灯。
锦秀也想清楚了,拍了拍床铺让他坐下,说道:“咱好好谈谈吧。”
“什么时候走?”
凌肖缓缓摸了摸她的头,把她揽进怀里,“这个月的二十三,对不起。”
锦秀没理睬他的道歉,扳着手指头数日子,“还有五天?”
凌肖点头。
锦秀说道,“需要准备些什么?”
凌肖皱眉想了想,“没什么需要的,带些衣物就行了。”
锦秀点头,久久没说话。凌肖也不再说话,就这样抱着她。
过了半晌,他低声说道:“如果……”
锦秀知道他想说什么,直接抬头吻住他。半晌后才放开,低声说道:“没有如果,你会回来。”
话是这么说,但她也知道自己只是在自我催眠,心里空荡荡虚得厉害。
锦秀眼角的余光落在卧室的角落,以后,等待的漫长岁月,她都将一个人度过。一个人睡,一个人承担整个家。
凌肖的心也拧得难受,锦秀怕黑胆小,这些他都是知道的。现在他即将离开,她只能独自面对。
“秀秀……”他说道,“我一定会回来。”很轻的一句话,却坚定如山。
“嗯,我等着。”锦秀窝在他的怀里,这怀抱……怕是有好长时间都享受不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一个月。。。整整一个月没更!!!现在事情都忙完啦,补考结束啦,虽然课多了些,但我决定停掉笑笑那篇专心先完结这篇。对不起啦亲们,尤其是仓戟,追我的文真是苦了你了!抱住亲口,ua~
☆、第十七章、悠闲
得知凌肖要走,锦秀只消沉了一天便又恢复如初。她埋头在柜台前想了好几日,最后鼓捣了一本《孙子兵法》出来。
之前说了,锦秀的记忆力很出众,这本孙子兵法虽说不会一字不差,但七七八八的大概内容还是没问题的。
既然参军是凌肖的选择,她便只有支持。
五天一眨眼就过去了,锦秀抓着那本自己手抄的《孙子兵法》将它收进凌肖的包袱里。
“这是什么?”凌肖问道。
“一本兵法书,我那个时代的。挺好用的,你有空的时候多看看。”
凌肖点头。
锦秀又收拾了一大包衣物,各个季节的都有。其它的她也不知道要带什么,只能多多地给他装银子。无论在什么地方,钱都是万能的。
凌肖皱着眉把钱袋拿出来,说道:“我用不了这么多。”然后执意只拿了十两银子,他是去参军,用不着银子的。
锦秀也懒得跟他拗,十两就十两吧。
最后凌肖背上了包袱,望着她,等她说话。
锦秀不知道该说什么,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她拉了凌肖的手抚上暂时还看不出变化的肚子,一脸认真地对凌肖说道:“你有儿子,三个月了,我会照顾好他。”
看着凌肖一脸震惊的模样,眼睛瞪得大大的,锦秀微微一笑,“我跟他会等着你回来。”
凌肖眼里满满的不敢置信,“你怎么不告诉我?!”
“大夫说,这孩子体弱,那时候担心胎儿不保,便没让你跟着瞎掺和。”锦秀看着他难得情绪露出不一样的表情,原本有的那点羞涩忽然就不见了。
惊喜来得太突然,凌肖一把抱住她,“我不走了。”
锦秀却摇头,“你走你的,记得回来就行。有昌宁跟在,还有这两个,还怕我养不活一个孩子?”
凌肖犹豫了,他反复地抚摸着锦秀的小腹,想到他竟然有了子嗣,心里忍不住一阵感动。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都是他凌肖的血脉,他凌家,有后了。
锦秀虽然也难过不舍,但她还是催促道:“时候不早了,你去吧。”
凌肖从脖颈上取下贴身佩戴的玉观音玉坠,拉过锦秀的手放到她手心里。锦秀却又把它挂回了他的脖子上,“等你回来的时候,亲手送给他。”
凌肖点头,看了锦秀一会儿,终于头也不回地走出了门。
锦秀没有勇气去送他,她呆呆地盯着门框看了一会儿,转身回了内屋,“你们两个看着点,我先回房睡会儿。”
她走后,阿雪跟乐小天互望了一眼。乐小天对他挑眉,后者白他一眼,“干活!”
锦秀的消沉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出现了一些不得不让她打起精神的烦心事。
首先,她的风月坊需要打理,虽然现在客人还不多,但进货还是很有必要的。她仍然在一堆形形色?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