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海棠书屋备用网站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无怪其以狂叛自居

    这接近十年时间的穷偃不起,不特造成生计的艰难,也深刻作用于他的性格和心理,令他充满屈辱。在这种生活中的郭沫若,开始变得富于敌意,以致“自卑”。1921年7月,他替泰东书局回日本奔跑杂志事,去京都见了郑伯奇,后者“很有意思把我引去访问厨川白村”,也就是《苦闷的象征》的作者,这书当时在中国新派知识分子里影响很大。郭沫若一口谢绝。书中就此发了一通议论:

    我总有点怕见上人。凡是所谓大人名士,我总是有点怕。外国的大人名士不用说,就连吾们贵国的,我也是只好退避三舍的。在这些地方或许也就是不能受人抬举,十年如一日地只能当着“流氓痞棍”的原因。(第110-111页)

    所谓“怕”,自惭形秽也。自己混成这样,形容卑微,与名士接交岂不自取其辱(想想当时与田汉的相见怎样“侮蔑”了他)。他不是不愿与名士为伍,实际上他才真正自视名士,比那些洋洋得意的名士更配成为名士,但现实偏偏这样待遇他,所以他的“怕”,除了形迹上的自卑,更是心理上的不平与抗议。顺便说一下,“流氓痞棍”这几个字,是鲁迅《上海文艺之一瞥》一文对“创造社”的讥刺,郭沫若对此没齿不忘,以致很久以后写的《创造十年》及其续篇,时不时反唇相讥地提上一句。其原因,我以为鲁迅此语除了与当时论争有关以外,也深深触到了郭沫若过去“十年如一日”屈辱生涯的隐痛。只是他这隐痛,鲁迅未必知情;在鲁迅,可能只是舒畅一骂,在郭沫若,却会当成“大人名士”的高高在上的蔑视。

    当时,不但并未谋面的鲁迅不知情,即便跟他打过交道的文坛人物,对其实际处境看来也知之不多。例如胡适。

    郭、胡第一次见面,应是1921年7月在上海。那时,商务印书馆大佬高梦旦请客,既请了胡适,也约了郭沫若。下面的引文,我加了一些着重号,可留心体会:

    那时胡适大博士受了商务印书馆的聘,听说就是梦旦先生亲自到北京去敦请来的,正在计划着改组商务编译所的大计划。大博士进大书店,在当时的报纸上早就喧传过一时。我听说他的寓所就是我晚间爱去散步的那lovelane的第一号,是商务印书馆特别替他租下的房子。他每天是乘着高头大马车由公馆跑向闸北去办公的。这样煊赫的红人,我们能够和他共席,是怎样的光荣呀!这光荣实在太大,就好象连自己都要成为红人一样。(第131页)

    这些地方,都话中有话。或者,是与自己境地、所受礼遇相对照(反推之即可);或者,是不平衡心情的流露,甚至有点“醋意大发”。而这“醋意”,与这段叙述胡适的文字,简直如影随形。甚至结尾也要这么收束:“散席的时候,胡博士和另一位美国出身的博士去打台球去了。”顾影自怜,怨天尤人;郭氏之“醋”胡适,不亦过乎?其实当日胡适有没有瞧不起郭沫若,恐怕还真不至于。尽管那天同去的郑伯奇穿着略嫌寒酸(“伯奇那天愁他没有衣裳穿,他便穿了我在上海用两块半钱缝就的一套法兰绒的西装”),郭沫若穿的是“夏布长衫”,而胡适“穿的也是夏布长衫”,就算胡适会以貌取人,这时也瞧不出什么破绽来。相反的,在未了解真实景状以前,胡适心中的郭沫若,只是声誉鹊起的大诗人,怎会无端倨傲呢?

    郭、胡第二次见面,是与郁达夫同在,胡适也未看出太多的异样。第三次终于不同了,郭沫若得了个大尴尬,受刺激之深,完全可想而见之。据徐志摩日记记载:

    与适之经农,步行去民厚里一二一号访沫若,久觅始得其居。沫若自应门,手抱襁褓儿,跣足,敝服,状殊憔悴,然广额宽颐,怡和可识。入门有客在

    <ter>》》</ter>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