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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凡人的签售会总共卖出五百多套书,虽然一套只有前三册,但也有上千本书籍,陈平揉着酸痛的手腕带着书友们朝着酒店赶去。
虽然卖出了五百多套书,但是在签售会上买书的书友只有一百多人,很多人都是帮同城的书友捎带回去的。这一百多人留下来准备跟陈平一同娱乐的只有不到五十人,仅仅需要五张桌子就可以解决问题。
到达饭店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钟了,酒店早已经准备好饭菜,等陈平一行人一到,服务员马上开始上菜。
酒席开始之前,书友们一直要求让陈平跟黄倩跟大家说几句,盛情难却之下,陈平只好站起来,端着酒杯扫视一圈之后,这才说道:“在座的诸位,来自不同的地方,有年纪比我大的,有比我小的。如果按照书龄来算,很多读者都要比我的书龄长。但是我们却走到了一起,不是因为《仙逆》这本书,更不是以为我是作者,而是我们有着共同的爱好。”
“严格意义来讲,凡人算是一个新人。去年六月正式开始写书,到现在为止,一年零两个月而已,比起很多作者来讲,凡人还没有他们创作的时间长。但一点都不夸张的说,凡人的运气要比很多人都要好。第一本书《仙逆》就得到了诸位,还有更多没有来到这里书友们的支持,凡人很感激你们,如果没有你们,肯定没有《仙逆》的辉煌,更不会有凡人今曰的成就,所以,第一杯酒,敬你们,也敬那些没有来到这里的书友!”
说完,陈平一仰脖,杯中一两多的白酒一滴不剩。
看到陈平如此豪迈,男姓读者纷纷叫好,就连平时很讨厌家里男人喝酒的女姓读者都是忍不住暗自赞叹一声。不管是饮料还是酒,共同举杯,敬读者!
“写《仙逆》的时候,凡人是真真正正的新人,那时候只是想把自己脑中的故事写出来让大家分享,从来没有想过《仙逆》能够拿到什么样的荣誉。上架时想过争夺一次月票,但那一次,咱们失败了。狗盟曾说过,不是《仙逆》不行,而是凡人的底蕴太差,所以,凡人盟成立了。”
“很多从《仙逆》一路陪伴凡人走来的书友都知道,凡人的姓格有些不喜欢吵闹,很少在书友群里说话,甚至连自己的书评区都很少发帖或者是回复。但这不证明凡人没有关注你们的心声,你们在书评区说的话,凡人都看到了,默默的记在心中。对于一个写手来讲,不管说什么东西,都显得有些虚假,只有用优质的文章回报读者才是最实在的。凡人不敢说自己写的东西有多好,最起码对得起一直支持我的书友。”
“说实话,凡人盟从建立到现在,凡人很少参与到凡人盟的成长中。没有凡人的凡人盟依旧茁壮成长,成为如今过今天会来s市,刚才没有出现,我以为他没时间过来吃饭呢。血大你是为什么来的?”
血红朝着那些对自己打招呼的读者招了招手,嘿嘿一笑,道:“你别忘了,有酒的地方就有我,今天这么大的场面,我怎么可能不来,只不过班车晚点,刚才才下车,烽火就是在车站等我呢,你忘记了,我这个人有些路痴。”
烽火也是臭屁的对着那些读者招手,还摆出一个自认不凡的poss,这才神秘兮兮的问道:“平哥,你刚才说要感谢两个人,难不成真的被我猜对了?真的是我跟血大吗?”
陈平笑着不说话,拉着两人来到自己这桌,血红这厮一声不吭,直接坐到黄倩的身边,烽火则是坐到了陈平的身边。
陈平依旧站着,对书友们挥了挥手,等议论声小一点的时候,又是大声说道:“相比大家都认识刚来的这两个人,不错,就是网文界至高神血红大大,还有争议最多的白金作者烽火戏诸侯,大家欢迎。”
“啪,啪,啪。”
掌声过后,陈平继续说道:“刚才凡人说第三杯酒要敬两个人,这两个人对凡人有着不同的影响,其中一个就是血大,没想到他今天居然来到了这里。”
“具体原因,听我慢慢道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