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岁的许冉,在病床上不甘不愿的咽下最后一口气,外人眼中花团锦簇的富家千金,死时却无一亲人在身边。
她爱之如命的,那对八岁的双胞胎侄子,正开开心心的玩游戏。
所谓和她相亲相爱的龙凤胎兄长,两口子正在饭局上和众人谈笑风生,妙语连珠,诙谐幽默。
而她的父母,则开心的逗弄着她大哥大嫂的二胎女儿。
呵呵,这就是所谓的家人,在她没有了任何利用价值之后,被弃若敝履。
此刻她无比庆幸,前几日委托律师把她的全部身家一分为二,一半送去了养老院,一半送去了儿童福利院。
许冉默默的飘着,看着,身体轻盈的不得了,原来死后真的可以飘着走呢,怪不得都叫阿飘。
她继续飘着,看尽人间百态。
对着浩瀚的星空,她发誓一样的说出心愿,“如果有来生,我一定只善待自己,至于其他人,是死是活,是人是鬼,都tm与我无关。”
太憋屈了,乳腺癌患者许冉,公元2022年,卒。
她虚无缥缈的身体,像荧光一样,一点点闪亮,然后消失。
我是承上启下,穿越必备的分割线。
许冉冉睁开双眼,面无表情的盯着贴满报纸的顶棚,她的内芯,是叫做许冉的那个人。
许冉坐起来,借着窗外明亮的月光,下炕把一个搪瓷杯拿起来,咕咚咕咚喝了大半缸凉水。
这艹蛋的人生啊,真的让她生无可恋。
她的确希望还有来生,但并不想穿到与她不相干的人身上。
这个许冉冉,是七零年初,下乡到辽省骆县凤镇共青村的知青,当时小姑娘才十六岁。
七七年高考的时候,上了一所普通的大学,再后来嫁人生子,平平淡淡的人生,实在乏善可陈。
在脑海中完整的浏览完她的一生,许冉不明白,为何会重生在她身上,难道是因为名字相似?
更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一般穿到原主身上,不是应该只有原主目前的记忆吗?
为什么她居然有原主一生的记忆?想的脑壳疼,也没想出个所以然。
许冉决定不再想了,她看了一眼桌上的台历,七二年五月一号。
也就是说,原主已经下乡两年了,她还得再熬五年,才可以参加高考返城,那时她都二十三了。
欲哭无泪啊,许冉长长的叹了口气。
是不是老天看她上一世过得太富裕,把她送来这个年代,她觉得只用一个字,就可以总结出这个时代的特色。
来,大家一起念:起一翁。
她自小便娇养长大,不知道这般艰苦的环境,她能否撑得住。
“冉冉,你怎么还不睡啊?”她旁边的一个女知青,叫做黄梅的,睡眼惺忪的起床,裹了大衣去外面上厕所。
“马上就睡了。”许冉被自己口中发出的声音吓了一跳,软软糯糯的,柔的不像话。
许冉冉是沪市下乡知青,那边的小姑娘,一口吴侬软语,的确好听的很。
许冉是个爽利大气的北方美女,个子高挑,足有一米七二,身材热辣。
而这个许冉冉,好像只有一六二的身高,在她眼里,是个妥妥的小矮星人。
不过,既来之,则安之。
换一个人生,换一种活法,再活一世,她绝对不要再委屈自己。
从此之后,她就是许冉冉了。
许冉冉认命的爬上大通炕,准备睡觉。
两条长长的麻花辫比她先到炕沿。
她摸着头发,咦,原主这发质,还真不是一般的好,这个年代,能养出一头秀发委实不易。
不过这么长的头发,不觉得累赘么?m.biqubao.com
如果是她,可不会留这么长,洗起来麻烦,风干起来还慢,又没有吹风机,就是给自己找罪受。
不行,哪天得去理发馆,给它剪掉一部分。
黄梅携着一股寒气跑了进来,“外面要冷死了,冻骨头,这几天咋又开始冷了,冉冉睡了吗?”
“快睡了。”她笑嘻嘻的回答。
黄梅在她身边躺下,捏了捏她的脸颊,“你说你这个小东西,天天下地也晒不黑,真是羡慕死个人的。”
许冉冉摸摸脸,其实皮肤还是有些粗糙,不晓得有什么好羡慕的。
“快睡吧,明天不是还要去镇上买擦脸油吗?
早点起来,可以跟牛车走,就不用走路了,不然你又得喊累。”黄梅给她掖了掖被角,叮嘱道。
“好的,晚安。”许冉冉习惯的道声晚安。
黄梅愣了一下,随即笑道,“晚安。”
一边还在心里嘀咕,“这大城市来的小姑娘,就是洋气,还晚安呢。”
她打个哈欠,翻转身,很快睡着了。
许冉冉睁着两只毛嘟嘟的大眼,听着此起彼伏,时大时小的鼾声,毫无睡意。
她们这个屋子,不算太大,四个人勉勉强强挤得下,旁边屋里也有四个女知青,其中两个来自沪市。
许冉冉和她们的关系不好也不坏,唯一走得比较近的,就是睡在她旁边的黄梅。
这个来自齐市的姑娘,膀大腰圆的,很是护着许冉冉这个小妹妹,平时下地干活的时候,也对她多有照顾。
至于男知青,则有十一个,住在前院,更是挤得很。
还好有一个男知青,在共青农场做小学老师,直接住在学校里,不然的话,估计会更挤。
许冉冉梳理着原主的记忆,慢慢有了睡意,她捂住嘴唇,秀气的打了个哈欠,闭上眼睛。
好像有一件什么事情,是原主执意想记住的,到底是什么呢?
就在似睡非睡中,她蓦地张大眼睛,等等,那个住在学校的男知青,在原主的记忆中,他是自鲨的。
后来,一直很多年之后,原主才确定,那个男知青,应该是患了抑郁症。
他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他看起来对每个人都温和有礼,其实,又何尝不是一种另类的冷漠疏离。
这是原主藏在记忆深处的一个人,在原主的记忆里,对他的印象深刻至极,也好极。
七二年的五月一号,就是今晚,就在今晚。
那时,这些知青们都去看过,不过原主记忆中,他的面容已经模糊。
只记得他很俊美,记得他被血染透的衣服,记得他那双好看又苍白的裸足,以及流到宿舍门外的血迹。
这个男知青去了之后,许冉冉做了任课老师,一直到参加高考返城,几乎再没下地劳动过。
那时候,原主还为他偷偷的哭过好几回,这算是少女的初恋,还是暗恋呢?
许冉冉的心剧烈跳动起来。
如果她去救了他,那是不是之后的五年,她就要一直下地劳动呢?再无做任课老师的可能性。
这一世,她只想善待自己,至于别人,还是算了,就装作不知道吧。
而且现在这个年代,抑郁症是很难治愈的。
这次救了他,能保证下次他不再自鲨吗?
心里有一个小人儿在骂她,“如此漠视生命,跟杀人凶手有何区别?”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她默默反驳,顺手把脑袋蒙上。
救,还是不救?
那可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啊。
好吧,她实在做不到袖手旁观,漠然视之。
她过不了那一关,那个关卡,叫做良心。
许冉冉翻来覆去半晌,认命又烦躁的抓了抓头发,掀开被子,利索的穿好衣服,蹬上小棉鞋。
她摸索着去原主的箱子里找到一卷绷带,顺便把所有的钱票和为数不多的一小包红糖,揣进兜里。
如果他还没有开始,或者是原主的记忆出现偏差,那是最好的。
但是,谨慎起见,她还是要做一些急救准备。
前世侄子的学校里,还有社区,都发过一些急救手册,当时她看的很是认真仔细,如今却希望,不要用到这些急救知识。
许冉冉找到手电筒,轻手轻脚的打开门出去。
辨别了一下方向,疯了一般向着农场子弟小学狂奔而去。
“那个谁,你不要死,拜托你,不要死。”
许冉冉内心祈祷着,既愧疚又后悔。
如果因为她那点可耻的想法,从而赔上一条人命,恐怕以后的日子,她终日都会良心难安。
她飞快的奔跑,这个时候,她恨不得有一双飞毛腿。
她认命了,刻在骨子里的教养和善良是难以改变的,她不想变。
但是这一世,她的善良也一定要有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