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成为庄稼汉

9.第九章 麻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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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方念为自己的肚子发愁时,一阵“窸窣”的脚步声传了过来。

    方念抬头,便看见一个大概三四十岁左右的大婶,穿着一身蓝布碎花麻衣,手中提着一个柳条编制的篮子,略微显胖的身形在凹凸不平的地面走着,平稳的身形却仿佛如履平地。

    还没等方念反应过来,那个大婶就开口了,口中带着浓重的地方口音。

    “啊呀!方娃呀,你又是几天没吃饭了?”

    大婶瞧着方念,脸上尽是责备之意,但眼中却透露着淡淡的关心之色。

    然而方念关心的却不是这个,他想的却是,原主如果是经常几天不吃饭的话,那么这具身体还能如同常人一般发育正常,所以这说明了什么?

    方念心中若有所思。

    然而事实上却是,方念想多了,原主只不过是消化能力有点不太好,比正常人比较能挨饿一些。

    据现代科学证明,人在保证水源充足,并且不进行运动的情况下,即使不进食也能生活20天左右。

    所以说,就几天而已,还是撑得住的。

    “方娃,麻婶给你带了几个馒头,自家现蒸的,还冒着热死哩!”

    一边说着,麻婶一边将手中的篮子递了过去。

    方念条件反射地接过麻婶手中的看着,目光不经意间就看见了麻婶的手。

    第一眼时,方念心中就闪过了一个“大”字,紧接着却是“糙”,没错,就是大,就是那种明显重活累活做多了,而且是因为手上长着很多的茧,强行使手看起来变大了。

    然后,方念就得出了一个结论:这是一个农村妇女的手。

    所以,他这是到了古代农村。

    方念貌似很淡定地接受了这个现实。

    麻婶见方念接过了篮子,脸上也一下笑开了花,淡淡地褶子让她的脸看起来颇为沧桑。

    “以后有什么事啊,就和麻婶说,不要委屈了自己!当初要不是你爹啊,我们现在哪还能站在这里说话呀!”

    麻婶有些感叹地说着,眼中也有些伤感。

    我爹?不对,这个身体的爹?

    看来原主还是个有故事的人呢!

    看着麻婶一脸感伤,方念也没有说话,毕竟多说多错,在没有搞清楚目前情势的情况下,还是不要多出事故了。

    他可是知道,古代可是很相信什么怪力乱神的,要是他突然性格大变可是会被人认为是鬼怪上身,处以火刑!

    麻婶看着方念,笑了笑,又道,“你这孩子,还是那么的不爱说话。”

    似乎又想起了什么,麻婶又拍了拍方念的肩膀,“方娃加冠也已经有两年了吧,要是放到人家早就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爹哩,等哪天麻婶再给你介绍一个漂亮的姑娘!以前给你介绍都被你给推掉了。”

    麻婶语气看似责怪,眼中却毫无责备之意。

    这不由让方念心中有些放松。

    不过,他还是闭着嘴,什么都没说。

    似乎也知道方念不会说什么,麻婶也只是微微叹了一口气,道:“以后有事尽管别客气,有什么事和麻婶说!知道不?”

    说完,她又叹了口气,就拍了两下方念的肩膀,转身就往来时的方向走了。

    走了一两步,就又转过头来,朝着方念强调了一声,“记着找我啊!”

    然后才真正的离开了。

    方念呼了一口气,刚才真是紧张死他了,要是那个麻婶发现他已经不是原主了,那可就麻烦了!

    不过,通过刚才麻婶说的话,似乎原主本来是一个比较生僻内向的性格,而且和大多数人是不太相熟的。

    嗯,这是一个有利的消息。

    “咕咕……”

    突然从肚子传来的声音打断了方念的思绪,方念这才尴尬地揉了揉肚子,然后掀开蒙在篮子上的白布,顿时一阵独属于小麦的清香散发出来,还是那种纯天然无污染的。

    方念忍不住打眼向篮子里看去。

    白白胖胖的馒头一个挨一个地堆在一起,这里的馒头不是那种方形的那种,而是类似于窝窝头,圆圆的,看起来憨态可掬。

    一眼望去,就令人很有食欲。

    方念伸出手,拿出了一个,在眼前细细地端详了一番,馒头这种东西,他也只有在小时候吃过,具体是什么味道,他也忘的差不多了。

    就在方念刚想吃一口的时候,一阵熟悉的“啊”就传去了方念的耳朵,然后方念一转眼就看见了林砚那张极为艳丽的脸。

    然后,方念就感觉肚子中一阵翻滚,连眼前那令人挺有食欲的馒头都有些吃不下去了。

    他挑挑眉,然后一脸嫌弃地将馒头丢给站在那里,一脸呆呆地看着他的林砚,然后说了一声“给你吃”就进屋里去了。

    虽然这里的天气是不冷不热,但还是架不住风不断地侵袭啊。

    “啊?”

    林砚发出了一个疑问的单音节,看着方念的眼神更加呆了。

    “……”

    方念倒也没有说什么,只是连眼神也不给他地就直接走进了那间破石屋。

    接着方念将手中的篮子小心地放在这屋中唯一的一个石桌上,坐了下来。

    这石桌不大,大概两个人伸长手臂就能围起来,边角打磨得也比较的光滑,去了一些尖锐的边边角角,倒也看得出做工之人的认真与细心。

    方念看着篮子中的馒头,最终还是受不了馒头发出的勾人香气,在肚子不断地催促下,伸出手拿了一个出来。

    顺带着将白布盖上,免得冷了。

    方念瞧着那个馒头,试探着张嘴咬了一口,瞬间一股清甜的小麦的香味充盈在口间,淀粉与唾液混合生成的麦芽糖,更是让这馒头显得香甜无比。

    方念一瞬间里爱上了这种甜美的味道。

    因为,这是他记忆中的味道啊!

    他突然想起来,在他还特别小的时候,并不像其他的孩子那般特别挑食,反而是几乎都可以吃,而且还特别容易饿。

    而方妈妈就怕一不小心就把方念给饿坏了,然后早上做好一锅的馒头,让方念带着两个去幼稚园,等饿的时候再拿出来吃掉。

    所以,其他孩子都不喜欢吃的馒头,方念却吃得津津有味,在其他小朋友看来,方念真的是一个非常厉害的小朋友,居然能吃下两个他们不喜欢吃的馒头!

    而麻婶做得馒头几乎和他印象中妈妈做的馒头的味道几乎一模一样。

    方念突然有些后悔将那个馒头给那傻子了。

    不过,给出的东西如同泼出去的水,给出去了,就断没有收回来的道理不是!

    所以,方念就也没有放在心上,只是坐在那里,默默地啃掉了所有的馒头。

    方念在咽下最后一点的馒头后,轻轻地揉了揉自己胀着的肚子,然后幸福地眯着眼,打了一个大大的饱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