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闹了,前几天你才来过,怎么今天又来了?又跷课?”虽是轻声细语,却绝对是责备的语气。
“我想你啊!既然你一直不来看我,我只好当个勤劳的情人,南北两边跑了。
”韩圣伦装出可怜兮兮的表情。
“书蕾,上次你提过的书,是不是这一本?你看看。”方轩和不甘被冷落,故意插话进来。
“没错,是这本书!你怎么找到它的?我找了好久都找不到呢!”沈书蕾接过书,欣喜地翻阅著,以至于没有看到韩圣伦与方轩和一个眼含怒气、一个得意洋洋的对视情况。
“书是我一个朋友的。上次听你提起,我觉得好像在哪里看过,因为不确定,所以才没告诉你。”方轩和深情款款的眼柙毫无遮掩地落在沈书蕾美丽的容颜上,她优雅的气质一直深深吸引他。
“原来如此,谢谢你,我会尽快看完它,好还给你的朋友。”她收下书。
“不用了,我已经买下这本书,送给你。”他从来不曾如此待过一个人,她是特别的。
“那怎么行?这样吧,我把钱给你,算是我买下这本书。”她将书交给韩圣伦,掏出皮夹。
“不,我说了是送给你的,你只管收下。”他推辞,不要沈书蕾如此划清两人之间的界限。
“无功不受禄,平白无故接受你的赠与,那可说不过去,书蕾心里也不自在,不如这样,我请客,算是答谢。书蕾,你说好吗?”韩圣伦微笑著提出建议,眸底闪过一道促狭的光芒。
“这样也好,不过应该由我请客。方轩和,你有空吗?”沈书蕾不疑有他,只觉得如此一来,这本书她才收得心安理得。
请情敌吃饭?!前所未闻,怕是宴无好宴吧!话虽如此,但人家既然下了战书,他岂有不战之理。于是方轩和点头答应。
沈书蕾的确值得方轩和赴汤蹈火。莫说其他,光是一身白皙的肌肤就足以羡煞一千人,更遑论她细致的五官和超脱尘俗的气质了。
一般得上天厚爱,生得如此绝色的佳人,多多少少总会带点傲气,沈书蕾却不然,非但如此,她还有点自卑感,这都是拜韩圣伦所赐。只怪他实在太不像正常人了,年仅十七就拥有颠倒众女之俊貌,一双会电死人的眼眸随时闪著智慧的光芒,不时洋溢的笑容总是吸引周围人群的目光,再加上天赋异禀的超高智商、过目不忘的本领,小小年纪已精通数国语言,炒作股票,游走商场,往往数十亿的交易在他眼里却成了“无聊玩玩”。他是如此意气风发的人,长年在此类人的阴影下过活,又得接受强制的庇护,沈书蕾要不自卑也难。
唉,要问沈书蕾何以迟迟不接受韩圣伦的热情追求,实在不难了解了。
“我先打个电话。待会儿我们去吃书蕾最喜欢的海产,听说附近有家餐厅新开幕。方轩和,你有意见吗?”
难得的好语气,对象又是他这头号情敌,韩圣伦到底在打甚么主意?
“好啊,我也喜欢。”方轩和点头。
沈书蕾侧首,带著狐疑的眼神打量韩圣伦。他过去待人总是鲁莽无礼,只要接近她的男生,她从未看过有谁让韩圣伦正眼视之的;打招呼?别提了,更何况是请吃饭又好言相向的,如此光怪陆离的事,怎不教她心生疑窦?
圣鲨鲜海鲜馆截至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不良迹象。
他们点了几道菜以后,方轩和全神戒备,紧盯著韩圣伦的每一个动作。沈书蕾则仍然困惑,频频看向韩圣伦。
至于这位集众人的焦点于一身的主角此时甚么也没做,反倒无辜的回望他们,再瞧瞧自己身上的米白色t恤及牛仔裤,突然帅气地手指一弹,露出得意又自傲的笑容。
“你们也觉得我身上的衣服好看吧。其实这也没甚么,天生骨架长得好,再加上后天养成,随便甚么衣服穿上身也能惹来注目。你们尽管瞧吧,我很习惯了。”
他一脸“天生得我如此,莫可奈何”的神情。
虽然已经习惯他随时不忘自我吹捧的调调,沈书蕾仍忍不住翻白眼摇头不表赞同。
这家伙不但过度自信,而且自负得可以!真奇怪,他怎么没有随身携带一面镜子随时顾影自怜?方轩和实在想吐。小孩子毕竟是小孩子,即使他的智商再高、悟性再好,心灵的成熟终究得靠岁月累积。爱情与资优无关,这方面他有绝对的把握胜过韩圣伦,他研判以沈书蕾的个性,不大可能会选择一个年龄比自己小又过度活跃的男孩子当她的小情人,尽管韩圣伦的确有足够的魅力吸引任何年龄层的女孩子,从沈书蕾的态度能证明她并不将韩圣伦摆在情人的位子上。他自信掳获美人芳心的机率极高。
“圣伦,你到南部来,一定又没事先告诉玲姨吧?”沈书蕾颇有责难意味地问。
“嘿,这回你可猜错了,妈不但知道,还是她催我赶紧来的。”韩圣伦伸手拨开沈书蕾垂落脸庞的发丝。<ig src=&039;/iage/10888/3725306webp&039; width=&039;900&039;>